9 那颗痣他曾吻过(1 / 2)
阮渝深深地呼吸了几下空气,床头柜上的白色台钟显示此刻时间为上午六点。
阮渝做了一个梦,梦里有一个人哭得很厉害,他不着寸缕,肚脐旁边有一粒痣。
那是和他有过亲密接触的室友方听雨,那颗痣他曾吻过。
梦里的自己很粗鲁,下手很重,把方听雨的腰都掐红了,无论小雨哭声有多凄厉,自己的性欲都没有丝毫减弱,反而跟吃了春药似的不知疲倦地进入。
阮渝掀开被子走下床,把内裤换下来洗了。从十八岁开荤到现在,他睡过不下五个人,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梦里梦到炮友,而且自己在梦里还表现得那么饥渴。
今天是国庆节的最后一天,中午吃过饭后,阮渝简单收拾了下自己的背包,打车回了学校。
以往长假的末尾方听雨都会在下午回到宿舍,然而今天阮渝扑了个空。
宿舍空荡荡的,保持着几天前他们离开时的样子。阮渝把背包里的礼物盒掏出来放在方听雨干净整洁的桌面,那是他给方听雨带的礼物。
五点多的时候,外校的女性朋友楚涵打电话过来,邀请他一起聚餐,说要介绍个新朋友给他认识。不知怎么的,阮渝拒绝了,自己一个人跑去食堂吃了份干锅虾。
一个人在宿舍呆着有点无聊,阮渝打开电脑玩起了游戏,现在宿舍没人,他特意装上了青轴的机械键盘。
不知过了多久,门锁碰撞声响起,阮渝从电脑屏幕分过去一个眼神,见是钟茗,便又很快转回去。
钟茗受了冷落也不恼怒,反正从自己的心意被察觉之后阮渝就再也没给过他什么好脸色。如果不是初中在跆拳道馆怦然心动,他应该不会喜欢上阮渝。他回到自己床位埋头换鞋,坐了两分钟后拿上换洗衣物默默进了卫生间。
阮渝把发着光的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响,心思却飞远了。
不对劲,连钟茗都回来了,方听雨一定是有什么事,不然早就该到了。
不顾正被攻击的游戏角色,阮渝给手机解开锁屏,打开了电话簿。
手机铃声大概响了十秒钟,方听雨接了:“喂?”
此刻已经十点半了,以往在宿舍这个时间点方听雨应该已经躺床上了,也不知道方听雨现在处于什么环境,听筒里人声嘈杂,还混着杂乱的脚步声。
阮渝问:“你在哪里?怎么没回宿舍?”
方听雨似乎这才发现电话是阮渝打来的,他呼吸有些重,嗓音听着不太自然:“我请假了。”
“是家里发生什么事了?”
方听雨敷衍道:“没什么……”
“这里有一条狗!快来帮忙!”听筒里传来另一个男人的声音。
阮渝竖起耳朵:“谁在说话?”
忽然什么声音都没了,阮渝放下手机一看,方听雨已经挂断了。阮渝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,他上微博搜索方听雨的家乡,搜索结果全部关乎地震。
阮渝心中一紧,迅速浏览起来。
楼房坍塌,地面开裂,连日下雨,死亡29人,有356人受伤,其中重伤一百余人。
钟茗洗完澡出来,正用蓝色毛巾擦头,他看见阮渝神色有异,走上前问道:“怎么了?”
“方听雨家那边发生地震了。”十月四号发生的事,阮渝现在才看到消息,也怪他没有看新闻的习惯。
钟茗垂下手,薄荷洗发水的味道蔓延开来,有点清新,有点冲:“那他没事吧?”
阮渝握着手机摇摇头:“他没有,但是他应该在现场帮忙。”
十月十日,方听雨才回到学校。
他侧脸有一处伤痕,结痂了,大概有五厘米长,在灯光下还挺显眼,阮渝猜测是在地震现场刮到的。
“你家里没有事吧?”阮渝怕方听雨的家也倒了,本来方听雨家就不富裕,要是没了房子,以后怎么生活。
“没事。”方听雨不在意地摇摇头,把背包卸下,收拾起行李来。方听雨是个不爱拖延的人,他喜欢做完该做的事后再休息,尽管他的肩膀和脚十分酸痛。
方听雨神色冷淡,语气生硬,一只义眼毫无生气,像个木质的玩偶。阮渝也不搭话了,关上电脑上了床。
钟茗今天没有回宿舍,是以两个人都不说话后,这个空间非常寂静,掉根针都能轻易听见。
躺在散发着洗衣液清香的被褥里,阮渝听见方听雨去卫生间洗漱,而后阳台传来水流声,再然后方听雨用吹风机吹了头发,头发吹干后关上灯也上了床。
阮渝关上手机,准备入睡。
这几天阮灏和丰晴见面的频率降低了不少,因为丰旻总能把丰晴拖住。
好不容易重阳节到了,阮灏邀请丰晴一起爬山,丰旻则又当起了小尾巴。
“灏哥,你不会介意我这个电灯泡吧?”丰旻今天穿着运动装,看起来格外朝气蓬勃。
“不会。”阮灏摇摇头,丰旻在他眼里就是个爱博取关注的弟弟。
今天爬山的人很多,买过门票后,三人一同上山。
有丰旻这个亲人在场,丰晴表现得很是拘束,爬台阶时甚至不和阮灏牵手。
丰晴今天穿着防晒衣,他总是很怕被晒黑。阮灏走在他左侧,丰旻在他右侧,一路上基本都是丰旻和丰晴在说话,阮灏沉默得像黑夜里的树。
两小时后,他们成功爬上了山顶,丰晴气喘吁吁地坐在亭子里的石凳子上,丰旻拧开丰晴的矿泉水瓶:“哥,喝点水吧。”
“好。”丰晴把瓶子接了过去。
就在这时,阮灏自然地蹲下身给丰晴捏小腿,他今天没做发型,头发垂下去盖住了一半额头,看起来至少小了五岁。
丰晴习惯了他的照顾,现在小腿酸得很,他也懒得再保持距离,反正他和阮灏是订过婚的正当关系,丰旻再怎么看不惯也没辙。
坐在一旁的丰旻抿着嘴唇,脸色不太好看。看来阮灏对丰晴是真心的,而丰晴也很喜欢阮灏,再加上无法改变的血缘关系,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竞争优势……
下山之前,丰晴去了一趟洗手间,阮灏和丰旻在亭子里等他。
阮灏神情如常,既不热情也没冷脸相待。
“灏哥,你为什么喜欢我哥?”丰旻突然说。
阮灏看过去:“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?”
“那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?”丰旻起了点好胜心。
“大概是十三岁的时候吧。”第一次梦遗的时候梦里的人是丰晴,把阮灏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丰晴从小就爱粘着自己,他很喜欢跟年龄比他大的人玩,大概是喜欢被宠,喜欢被爱浇灌。阮灏也很喜欢这个爱笑的弟弟,但从来没有过其他想法。直到十四岁那年做了一个梦,阮灏才开始正视自己的感情。
丰旻手中的水瓶子被他捏扁了:“这么早?那个时候我哥才十一岁,你没有对他做什么吧。”
“你放心,我不是禽兽。”其实阮灏有在丰晴睡着之后偷偷亲他脸颊,不过他又没有亲嘴,也没有碰其他地方,应该算不上罪人……
“你俩聊什么呢?表情这么难看?”
“聊你。”丰晴湿着手走过来,阮灏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纸巾给他擦手。
丰晴心跳乱了一拍:“聊我什么?”
他每到秋季就会开始使用护手霜,等手上的水擦的差不多了,阮灏从裤兜里掏出一管护手霜给他挤上。
“聊你八岁那年跟我玩捉迷藏,你藏得太好了我没找到,后来你被蚊子咬哭了,要我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