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0章(1 / 1)
孟母今天高兴,便答应得很干脆,看了看时间,说:“哎呦都这个点了,不早了,你们要去就赶紧去吧!事情办完了就回来吃饭哈!”
杨梅本来还想探探这新妹夫的虚实呢,可惜一直没找到机会。不过她看着新妹夫带来的东西,已经乐得见牙不见眼了。
单单一个上门,就舍得花这么多钱,津贴肯定不低!
她在心里暗道,以后啊,可得和三妹多多联系感情,指不定将来他们还得靠三妹呢!
大嫂什么想法,孟秋并不知道。她头一回领证,原身的记忆里也没有可参考的,全程跟着季屿行事。
半个小时后,他们从街道办事处出来,一人手上捧着一份结婚证。
孟秋松了一口气,她打量手里的结婚证。
比起一张小小的证件,这个年代的结婚证更像是一张奖状,上面印着国旗和国徽,四周以大红的喜字和花朵图案为边框,中间写着几行字——
“季屿,男,年25岁;孟秋,女,年18岁。自愿结婚,经审查合于华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,发给此证。江州市北城区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,1970年3月21日。”
看着上面写着的她的名字,孟秋神情恍惚,总觉得有些不真实。
她本来觉得没有必要真的领证,这个年代不是还有事实婚姻吗?很多人一辈子都没领证,他们完全可以假装成那些人嘛。
可是季同志说,如果不把事情坐实,他们领导可能会怀疑他为了躲避催婚的事,找一个假“妻子”来糊弄他们。
孟秋当时看着他的眼神一言难尽,翻译出来就是“你们领导还真是了解你啊”。
他可不就是找了个人来糊弄他们吗?
好吧,协议都签了,既然有需要,她当然要全力配合。
不就领个证吗?是吧……吧?孟秋不确定。
季屿突然提议:“我们去买些东西吧?”
孟秋回过神:“啊?买什么?”
“糖果。刚才在里面,只有咱们没准备糖果。你没发现吗?刚才里面的工作人员差点以为咱们不是自愿的。”
孟秋“噗嗤”一声笑了,季屿一边说,一边不着痕迹地将她手里的结婚证拿过来:“我先收着吧……孟秋同志,咱们力求以假逼真,别人怎么做,咱们就怎么做。等会儿回去,也给大家散点糖果吧。”
“好……”
附近有百货商店,两人就朝百货商店去,路上的人见他们说说笑笑,姿态亲近,男人手上还拿着结婚证样式的纸张,不由露出会心的笑容。
这么甜蜜,一看就是新婚,唉,年轻真好啊!
自从认识,孟秋和季屿一直相处融洽,没想到在百货商店,他们却发生了认识以来、领证之后的第一次争执。
作者有话要说:
注:结婚证内容来源于百度“七十年代结婚证”相关资料。
争执
起因是季屿进了百货商店,就克制不住了。
称了糖果,又要给孟秋买衣服。
孟秋不要,季屿却说结婚不买一件新衣服不像真的。
孟秋犹豫了,季屿就指着柜台里,对售货员说:“同志,这件,这件……还有那件,麻烦都拿下来。”
孟秋:“!”
不是买一件吗?也用不着拿那么多啊。
季屿说:“先试,买合适的。”
孟秋勉强被说服了,然后她就看到季屿掏钱了。
“不是说只买一件吗?”
季屿笑着说:“我们驻扎在山里,地方偏僻,买东西不方便。就当是把以后的‘工作服’提前买了。”
他指指售货员打包好的衣服:“一年一件,刚好五件。”
孟秋:好像有哪里不对?
等到了另一个柜台,她终于反应过来,不对啊,他们一开始也没说每年一件“工作服”。
“季同志——”
“试一下这个吧?”
两人同时开口,孟秋低头一看,手表?
“表链会不会长了?戴一下试试?”季屿用一种商量的语气说。
孟秋将手背到身后:“咱们说的是买糖果。”
季屿轻笑了一声:“别人结婚都有三转一响,自行车、缝纫机不方便买,其他的总得买一件吧?要不然不真实。”
“或者你更喜欢收音机?我只是觉得手表更实用。”
相较而言,有块手表确实更方便。
“你要是不试,我就买这块了?”
孟秋只好伸手,她问了一句:“这块手表多少钱?”
季屿一边给她戴手表,一边回道:“不贵。”
孟秋就真以为不贵,结果结账的时候,售货员说:“四百八。”
孟秋:“多、多少?”
“四百八!”
孟秋麻溜地将手表摘下,双手交还给售货员,歉意地笑笑:“不好意思,姐姐,我们不买了……”
季屿:“怎么了?”
孟秋用尽全身力气,将他拿着钱票的手按下。
怎么了?这可是四百八,不是四十八!
不对,四十八也不便宜啊,都快赶上一般人俩月的工资了。
那么四百八就是——近两年的工资!!!
花两年的工资买一块手表?
不行,坚决不行!
这次就算季屿拿出“工作需要”的说法,她也不答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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