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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第二个,是一条海水珍珠项链,他喜欢打扮,这个用得上。”
“第三个,是……”
路昭忍不住开口:“这些东西,他应该都会喜欢。但是,我觉得您还是送一件他会天天戴在身上,或者经常用的东西吧。”
徐行知一顿,思索片刻:“你说的没错。”
这时,饭菜上来了,两人一边吃饭,一边讨论,路昭也把自己挑的礼物说了出来——他挑的是一支不错的钢笔。
要知道,路昭自己用的都还是铅笔,因为钢笔又贵,又总要消耗墨水。他自己用铅笔,却舍得送宋悦一支钢笔,宋悦肯定会明白这份礼物的心意。
“你这个挺好,钢笔也是经常用的东西。”徐行知摩挲着下巴。“至于天天戴在身上的,无非就是手表。可这样好的礼物,他哥哥肯定会送。”
路昭不禁一愣,看了看自己手腕上戴着的那支玫瑰牌手表。
方先生送的,就是这样一件能让自己天天戴在身上的礼物。
送这样礼物的人,一来是想让自己送的东西能经常被使用、能发挥价值,二来是希望收礼物的人能够睹物思人,经常看见这件礼物,就经常想起自己。
无论是哪一种用意,都表明送礼物的人花了心思,并不是随随便便挑了件礼物。
路昭微微一笑,把搁在桌上的手收回来,放在膝盖上,然后偷偷拿右手去摸左手手腕上的手表。
直到吃完饭,徐行知仍没能想出合适的礼物,只能与路昭道别,说要回去请教请教已婚朋友们。
看他这么上心,应该不会出什么篓子,路昭便又赶回去继续打工,等着这周五的到来。
周五下午没有课,宋兴开车过来,接了宋悦、路昭和王志,到家里去玩。
时雨在厨房忙碌,准备着今晚的晚餐,宋兴把三个小朋友放在家里,就开车去取订好的大蛋糕。
宋悦拿遥控器打开电视机,这会儿电视里正好在放电视剧,三个人就凑在一块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。
时雨给他们送过来一个水果盘,又倒了三杯水,接着去厨房忙碌。
路昭心细,看他走路的样子似乎有些别扭,就假装去厨房洗手,小声问他:“你哪里不舒服吗?”
正在切菜的时雨抬起头看他,略带疑惑。
路昭说:“我看你走路,好像有些不舒服。”
他这句话明明很平常,可时雨的脸却一下子涨得通红。
他摇摇头,继续切菜:“我没关系的。可能是昨天干活累了,今天有点腰酸腿疼。”
他这么说,路昭也不好再问,洗完手就走出了厨房。
正在这时,门铃响了。
客厅的宋悦站起身走过来:“我哥没带钥匙吗?”
他把屋门打开,往外一看,花园门口确实站着个年轻男人,但不是宋兴,而是徐行知。
宋悦瞪大了眼睛,连忙奔出来:“你、你怎么来了?你赶紧走,我哥马上就回来了!”
从他跑出来那一刻,徐行知的视线便牢牢锁住了他,看着他提着裁剪合身的长裙朝自己奔来,精心打理的浓密长发被风吹起,艳丽的脸蛋上挂着几分担忧。
“你今天好漂亮。”他说着,目光缓缓将他从头到脚看了一遍,“像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。”
他看他的眼神,和平时完全不一样。平时他多多少少会掩饰,眼中只有恰到好处的钟情,可现在,他看他的眼神,就像在未进化的远古时期,躁动期的雄虫一眼相中了自己的配偶。
他看着他,虽然克制着身体的行动,可那种蠢蠢欲动还是从每一个毛孔中流露出来。
他要博得他的注意,他要献上食物向他求爱,他要和他□□。
那是刻在基因里的,求偶和□□的本能。
宋悦不敢同他对视,把脸偏过去,说:“这个时候瞎说什么。我叫你快走,别被我哥撞见了。”
徐行知微微一笑,目光仍锁定着他:“不用担心,是他邀请我来的。”
听他一说,宋悦才想起,他和自己哥哥是朋友。
“可以让我进去了么?”徐行知扬了扬手里提着的三四个袋子,“你的礼物可沉了。”
看到礼物,宋悦心里高兴,可要开门让徐行知进来,他又有些胆怯。
不知道为什么,他直觉今晚的徐行知有些可怕。
也许是本能在告诉他,这名雄虫即将对他出手。
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,一辆小轿车驶过来停在路边,宋兴从车上走了下来。
“行知来了。”他高兴地提着蛋糕大步走过来,拍拍徐行知的肩膀,“我老远就认出你的车,但是没想到你来这么早。”
他又看向门里头站着的宋悦:“悦悦,怎么不给徐先生开门?徐先生去年在舞会上邀请你跳过舞的,你不记得了?”
宋悦看着毫无所知的哥哥,只能说:“……我记得。”
他打开了花园的铁门。
“走走,咱们进屋。”宋兴招呼着徐行知,自己提着蛋糕走在前面。
宋悦落后他一步,悄悄瞪了徐行知一眼。
徐行知微微一笑,故作无辜地歪了歪头,抬脚走进了花园。
宋兴走进屋,回头招呼着:“行知,不用换鞋,直接进屋吧。”
时雨迎了上来,接过他手里的大蛋糕盒子,又要打开鞋柜去给他拿拖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