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2(1 / 1)
或是跟妈妈吵了架,因为妈妈调侃她是小矮子。她都说了一百次讨厌被那么叫,妈妈还是不改,气死了。从今天起她会坚持喝牛奶,还会去吊单杠,等以后变成高个子、长头髮的大美人,看妈妈到时说什么;
或是妈妈昨天忘记在试卷上签字,害得她在全班同学面前被老师批评。老师说她骄傲了,考得好一点就尾巴翘上天。她多委屈,回去跟妈妈提意见,居然被说是大小姐,这点挫折都受不了。明明整件事就是她的错!……
在吉霄的印象中,这是对关系不怎么样的母女。像这样偷偷带小朋友回家被抓到,时知雨会被骂个狗血淋头吧。
正六神无主,就被小姑娘拉到女人跟前,大方热情地跟她介绍这就是补课时认识的那位数学很好的姐姐,今天也来教她做习题。
吉霄在旁别提多惊讶:
首先,她是第一次听这人称呼她为“姐姐”。时知雨总是直呼她名字,导致她一直暗中猜测小姑娘会不会跟其他人一样,也把她当成男孩子。毕竟那时候孔老师就一直错认她为“小弟”。
这期间,就要不要对时知雨说破自己性别的事,她真的很纠结。不想被误解,却更不想对方发现她不是男孩后,就不跟她玩了。
比起两年前,已经上初中的吉霄又懂得了不少事:
她已经明白女生们为什么看向她,又为什么远离她。
但是,时知雨却跟方丽春介绍说,她是姐姐。
其次,惊讶于方丽春的态度。她的装扮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学生,但听说她就是教时知雨数学的人,方丽春这个传说中的恶魔妈妈竟然对她表达了热烈欢迎,甚至邀她一起吃肯德基。
女人说时知雨回家讲过她很多事,还说最近这孩子数学进步,也有吉霄的功劳。本来就该感谢的,只是没找到机会。
被这么郑重地道谢,吉霄局促起来。方丽春又留她:
“外面雨这么大,等小了再走啊!”
于是那一天,明明放心不下面馆,还是败给小孩心性,因为美食和他人的善意贪恋地留在了花园小区。
现在回想起来,方丽春当时分明是把自己那份让给了她,还笑眯眯地让她:
“多吃点。”
那晚过餐点才赶回面馆,却也没耽误什么。下雨天人少,她回去得竟然正是时候。当时隻觉自己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,饱餐了一顿从没尝过的美味,还没被任何人责备。
到夜晚躺床上,还舔着口水回味。同时想能成为那个家的一员不知多幸福。别说当女儿,就算当猫猫狗狗都能吃得很好吧?可惜方丽春不让养宠物。
真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住进带窗户的房间,可以放得下钢琴,阳光洒进来。
这么想着吉霄闭上眼,看见的却是那个家真正的小主人。她扎高马尾,做题的时候晃着脚,嘴里心不在焉地含着糖,一边吃一边写,还要把笔下的字都念出来:“答,冒号。……”
想到她,闭着眼也扬起嘴角。
时知雨这个人自小就这样,做人没定性。什么都是三分钟热情,很快喜欢,又很快腻味。被她因为不想吃苦就半途放弃的钢琴,后来却成了吉霄的梦想。之后很多年间她都为此努力,追求效率、追求晋升,相信物质比感情可靠,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归处。只是跋涉太久,渐渐忘记一开始是为什么心升向往,忘了她想奔赴的终点,只不过是被人轻易就舍弃的。就像年少时的悸动一样,回头再看其实泛善可陈,早就随着岁月淡去。
察觉到这个事实,是进烟雨取花名的时候。从丸子口中,吉霄听到一个令她联想起某人的花名,让她愣了好一阵。
可是,就像丸子说的那样,“及时雨”这名字分明就很适合她。那么又何必在意它跟谁的名字很像?
是真的没感觉,才接受得心安理得。以至于去白夜沿用的名字更像,也不觉痛痒。
她想,原来她是真的放下过去往前走了。
然而,本该消失在时间里的人却再次出现。不仅如此,还今非昔比:
曾经闪闪发光的存在,如今黯淡失色,一身伤病,被人生压得喘不过气来。星辰陨落了,即将化作四散的尘埃。她是旁观者,同时也是为数不多的知情者。
见证这一切的时候,她心中什么滋味都有,唯独没有喜欢。怎么喜欢?很多年前,她的信任被这个人亲手肢解,青涩的恋慕也在那一刻彻底崩塌。
太妃糖早已过期,她也早不是那个踏着烂自行车在老工业区到处游荡的小鬼。对曾经她都能放下,何况是今日。
她是没可能再喜欢时知雨的——
除非她是狗。
那么,再描述一次重逢吧,站在旁观者、知情者的角度,从上个春天开始。
三月的那一天,白夜的老板突然跟她说,有个女人在打听她,对方“长得蛮可爱,像一隻猫”。
听到这形容,吉霄的心不受控制地有了波澜。所以老板一提醒,她就回头——
然后,她看见时知雨。
确切地说,是看见一个女人。她留淡色长发,刘海就快遮住眼睛,化浓妆,还戴了副黑框眼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