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8(1 / 1)
那些皱巴巴的纸条被她一一抚平,贴在自己上锁的日记本里。过家家般的来往,却被年幼的她当天大的秘密,还生怕给父母知道。所以日记虽放在家里,那枚小小的钥匙她却随身携带。
然而,那么小心翼翼保存的日记,却被她在十八岁那年处理掉了。
跟吉霄有关的物件没舍得扔的,只剩下这本学生证。不仅因为从这张照片开始,她和吉霄正式相识;还因为吉霄说过,“冒着生命危险帮你找到的”。
方知雨又被拉回小学毕业前那个春天。当时,她和一个以为不会再见的人重逢。
虽然一周见一次,但她们很快交好。下午三点半补课结束,正是面馆的闲时,吉霄常会来跟她见面。不好让别的同学发现,于是约在临江河河岸。
老工业区的人们住惯江边,对这条入江的小河没太多热情,何况是午后时间。小路上行人三三两两,像她们这个年纪的孩子就更加稀少。因此一路上可以自由谈笑,还爱去小桥下一处设置了健身器材却鲜有人至的地方坐着聊天。
至于聊了些什么,其实年代久远,都不记得了。但她的日记记得。
日记里写,重逢后第一次跟吉霄吵架,是因为钢琴。听方知雨说进六年级后,为了准备毕业考试,她已经不练琴了,吉霄还为她惋惜。她却说没什么,反正自己早就不想学。
“不想学?”吉霄很惊讶,“为什么不想,钢琴都买了。”
“你怎么知道我家买钢琴?”
吉霄答是孔老师说的,然后非要知道她为什么不想学。她答,因为练琴很辛苦。
吉霄惊讶:“就因为辛苦,你就不喜欢了?”
“对呀!”
随后就听到吉霄念:“真是没定性。”
方知雨当即就不开心:“讨厌。”
“啊?”
“我说你讨厌!”她生气,“跟我妈妈说一样的话,你们真讨厌!什么都不懂!”
吉霄叹一口气,说不懂的明明是你,生在福中不知福。
那一天,两个人不欢而散。
还谈过梦想。对了,这话题她们小时候就谈。03年杨利伟首飞太空成功,举国欢腾,方知雨的梦想也在那之后日渐偏离,从想当钢琴家,换成了想当科学家。
“再不行也要当宇航员!”她不知天高地厚地跟吉霄夸海口,“反正等我长大,一定要成为一个伟大的人!”
大她三岁、比她成熟许多的少女听了这话,也不打击她,隻问:“为什么要成为伟大的人?”
“因为人只能活一次呀,”方知雨天真地答,“都要死的,还不如当了伟人再死。”
吉霄被逗笑,问她知不知道这个梦多难实现?
她说她才不管,总之要试试:
“我妈妈说了,一件事只有去做,才有实现的可能性;不做就永远不会实现!”说着又跟吉霄证明,“而且我还是大队委,成绩也是年级最好的!老师说我一直这么努力下去,连北大都能考的上!我不行谁还行?”
当然,也谈过擅长什么,兴趣是什么。吉霄说喜欢运动,音乐,擅长数学。方知雨当时还不信,拿出补课留的数学题考吉霄。在她看来那么难的奥数题目,吉霄却解得不费吹灰之力。
“我都上初中了,小学数学当然会解。”听完她花式夸讚,吉霄不好意思地说,“而且从一年级起,我阿奶就教我算面馆的帐。”
自那之后,每周六回家前要做的事多添一项:让吉霄在河岸帮她把补课留的作业都讲清楚,她回家只需要依样画葫芦。
“为什么记这个?”见她在草稿本上把答案都记下来,吉霄奇怪。
“因为不记答案,我回家会忘记。”
“关键不是答案,而是要搞懂究竟为什么这么做,”吉霄说她,“不然下次还是不会。”
“我当然搞得懂了!”她跟吉霄吹嘘,“我可是天才!”
……
方知雨完全没法直视过去。因为她小时候太过狂妄,总以为世界是围绕自己旋转,张口闭口就是“伟人”,“天才”,“最好的”……难怪方丽春总说她娇生惯养,盲目自信,有不切实际的大小姐病,是扛不住困难的软骨头。
亲妈说起缺点来才这么中肯,到情智尚未成熟的小女孩耳朵里,却成了来自大人的恶意:
“妈妈什么都不懂!”
更可怕的是,人的记忆会美化自己。方知雨一直认为自己小时候听话乖巧,是个典型的好学生——
直到她翻开当年亲手写下的日记。
然而,她以前这么骄傲自大、惹人嫌弃,吉霄却待她很好,爱护她就像爱护自家小妹,她说什么就是什么。
她说以后当了宇航员,会去天上把月亮摘下来分成两半,一半给妈妈,一半给吉霄。这种鬼话吉霄听了也会信,还笑着说,
“好啊。”
一开始,毫无原则地施与善意的那一个可不是她,是吉霄。
这样的大姐姐谁不喜欢?又温柔,长得又美丽,一双大眼睛乌黑深邃,讲数学时长睫低垂,条理清楚,比老师还有耐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