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冷漠大佬的娇娇前妻[七零] 第97节(1 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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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] 迎接1977年的到来
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了, 平时被起床号叫醒的沈赢,这天是被鞭炮声?吵醒的。
噼里啪啦的鞭炮声?,代表着过?年的热闹气氛。
家属营里的人都在鞭炮声?的吵闹下陆陆续续的起床了, 沈赢本来还想躺会儿?, 可没多久起床号又响了起来。
来了部?队就是这样, 起床有起床号、吃饭有开饭号、睡觉有熄灯号……每个人的一?日?三餐和早出晚归, 都像是被部?队的军号承包了似的。
这是沈赢在在70年代过?的第一?个新年,她也入乡随俗,把买来的新衣服穿上。
嫩黄色的皮衣, 是八十年代很?难得的漂亮颜色。
领口和袖口围了一?圈白色的兔毛,到膝盖的半长款。原本显得厚实臃肿的皮衣在腰间?用一?根褐色的皮带, 系出了腰身。
下半身搭配的是一?条夏天很?长见的雪纺长裙, 中和了嫩黄色的鲜艳和轻佻,看着时尚又很?随性。
“嫂子, 你?也太会穿了吧。”一?大早起来帮忙做早饭的伍宝珊,一?脸惊艳加羡慕的看着沈赢:“我在京城都没见过?比你?还会穿的人。”
皮衣在北方是很?常见的衣服,因为这边下雪厚,不?穿皮衣根本熬不?过?去。
可普通人穿皮衣, 下面都是搭配黑色的棉裤, 整个人看着臃肿的很?。
哪像沈赢这样, 把臃肿的皮衣穿出了时尚靓丽。
“这夏天的裙子,冬天还能?穿呢?”伍宝珊弯腰摸着沈赢身上的白裙子:“我还是第一?次看见,这么搭配的。”
那当然?了, 沈赢的审美和八十年代可是隔着几十年的鸿沟。
虽然?说时尚就是一?个轮回, 在21世纪的时候, 也流行□□年代的复古风。
可现代的人审美肯定比八九十年代好,也更会精心搭配。
所?以会在八九十年代的复古风中, 增加很?多时尚的元素在里面。
至少八九十年代,没人会用中长款皮衣搭配夏天的白色长裙。
“穿着不?冷吗?”伍宝珊忍不?住问。
“当然?不?冷。”沈赢笑着说:“你?看我里面是穿了毛裤的。”
所?谓的毛裤,就是用毛线织出来的,北方的冬天必须在秋裤外面穿这玩意儿?,否则不?抗冻。
但是其他人的毛裤,因为条件有限,都是拆拆缝缝,一?条毛裤能?有七八种颜色的毛线织成的,又厚又重。
可沈赢的毛裤确实在县城商场,买的最好的羊绒毛线,找手最巧的工人一?针一?线的织出来的。
暖和轻便,虽然?比不?上21世纪的光腿神器,可在七十年代也算是不?可多得的奢侈品了。
毕竟一?斤羊绒毛线,就要花10块钱。
再请人织的工价,少说也要2块钱一?条。
这一?条毛裤的成本就要话一?二十块钱,在七十年代可不?是很?昂贵的。
幸好沈赢能?挣钱,否则她也舍不?得花。
“嫂子,你?穿的太好看了。”毛裤的颜色有点像肉色,紧身穿着,也不?臃肿但是却有弹性。
白裙子长,连脚上穿着的马丁靴都能?遮住一?大半,就更别说毛裤了。
就算近距离看,也看不?出沈赢白裙子下面还穿着一?条毛裤,外表也是光鲜亮丽的。
这已经是沈赢在有限的条件下,最好的打扮的方式了。
没看21世纪的时候,很?多女明星在冬天走红毯的时候,漂亮的长礼服下面也会穿毛裤保暖?
漂亮要,保暖也要啊!
沈赢见伍宝珊双眼亮晶晶的望着自己,就笑着问:“喜欢呀?”
“喜欢,太喜欢了。”伍宝珊笑着点头:“我真的从来没见过?这种穿搭的。嫂子,你?太时尚了了。”
无论哪个年代的女人都爱美,关键是有没有那个经济能?力来爱美。
“你?要是喜欢,我还有一?件皮衣和毛裤,都没穿,我送给你?了。”
“真的?”伍宝珊双眼比刚才还亮。
“当然?了。”沈赢特别大方豪爽:“正?好这几天太忙了,也没带你?去置办什么年货,只要你?不?嫌弃就成。”
“不?嫌弃,不?嫌弃,嫂子买的衣服这么好,我怎么会嫌弃,我高兴还来不?及呢。”
伍宝珊也是识货的人,一?看就知道?沈赢身上穿的脾气是商场里的舶来货。
这要外汇卷才能?买到的,就是在京城,也不?是人人都能?穿得起的。
等陆耀廷和陆锐晨练回来,就见沈赢和伍宝珊穿的像姐妹花一?样。
那伍宝珊脸上还画了妆,不?是她自己喜欢的那种用黑色眼线包住上下眼皮儿?的画法。
画的是能?增大眼睛的内眼线,眼尾还勾出了漂亮的弧度,看着眼睛又大又有神,却一?点都不?突兀。
“这是我媳妇儿?给你?画的吧?”陆耀廷顿时笑了起来,不?是他吹,整个军区都只有她媳妇儿?这么会化妆。
就连以最会打扮的文工团女兵来了,都得叫他媳妇儿?一?声?老师。
“可不?,我嫂子手真巧,真会打扮。”伍宝珊一?脸兴奋的拿着镜子在照:“难怪我大姨说我嫂子会画画,有艺术天赋,真是心灵手巧。”
伍宝珊从没见过?这么漂亮的自己,说实话,在京城的圈子里,她也算是会打扮的美人了。
以往她还挺自豪的,可是跟沈赢一?比,伍宝珊就觉得自己以前的打扮莫名的透着一?股土味儿?。
哎,可惜李彦铭看不?到这么漂亮的自己。
伍宝珊忍不?住惋惜,然?后又想,算了,他都拒绝自己了,干啥还要想着他呢?
因为今天过?年,所?以没人走街串门。
大家都呆在自己家里做好吃的!
让沈赢没想到的是,伍宝珊的厨艺竟然?还不?错。
中午做饭的时候,她还给大家漏了一?手。
“可以呀,宝珊,你?太厉害了。”沈赢夸赞道?,不?娇气,懂礼貌,还勤快的姑娘谁不?喜欢啊?
“我以前也不?会,后来我家不?是差点出事儿??”伍宝珊随口说:“那阵子我跟着李彦铭,他嘴叼,吃啥都要最好的。他自己又不?会做,整天带着我下馆子,我心疼钱,就自己学会了……”
伍宝珊笑着说完,眼神又暗了暗。
她的成长和懂事,好像都和李彦铭有关。
而且李彦铭能?吃苦,也爱享福。
难起来的时候,他能?吃糠咽菜,过?苦日?子。
当初救了她以后,两人就躲在山上的废弃寺庙里。
两人怕被人发现,大冬天连火都不?敢生,怕有烟飘出去,被山下的人发现。
李彦铭就陪着她吃冷馒头和咸菜,喝冷水,日?子过?的又苦又艰难。
可李彦铭却把她照顾的很?好,很?细心。
当时,伍宝珊就想,这么靠谱有担当,还会照顾人的男人,要是嫁给他当老婆该多幸福?
伍宝珊就在相依为命中,无法自拔的爱上了这个救她于水火中的男人。
后来,伍家没事儿?了。
李彦铭把她送回家后,连招呼都没打就走了。
再后来遇见了,陪她吃糠咽菜的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