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九 一剑批手得荆楚真传(2 / 2)
子拉直绊中了那倭人的膝盖,绊得那倭人跌了个狗吃屎,他才挣扎着要爬起来,却已被几把长刀指住了要害。
那左肩中枪右脚中箭的倭奴落后了一步,虽见同伴被制却还习惯性地向前冲,他虽然受伤,但是面目狰狞,显得比那个没受伤的倭人更加猛恶!
李彦直早抽出长刀在手,越众而出,挥刀一击,批中其腕,啪一声倭刀堕地,这一剑迅疾而简捷,正是荆楚击剑术的精华所在!卢复礼等见到无不喝彩!那倭人虽然悍勇,但见到了这一招也忍不住骇然惊怖,右脚一软,跪倒在地,嘴里兀自叫道:“好剑法!好剑法!”
李彦直微微一笑,道:“别难为他。”便有四个护卫留下看押这二人,他却带了其他人追赶余剩下正在逃跑的倭寇。
原来这伙人虽有十八个,但最精锐的却是冲在最前面的这五个武士,这时五个先锋全军覆没,首领在后头望见,知道跟这伙人打有败无胜,便匆匆带人逃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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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明代地方上各类私兵甚多,中晚期以后更甚,且这类私兵大多自备武器,其武器多有犯制,而政府居然也不大管,如成化年间,河东盐帮在帮政府军作战时,竟然使用了自己制作(或购买)的火炮、强弩、车仗。对这一类势力的存在,政府似乎是持默认态度,大概是由于地方行政能力相对不足,而民间力量又太过活跃,要管也管不过来,只要他们不公开与政府作对,官员们——尤其是地方官员们也就不大愿意惹事了。
明代中期以后卫所制度没落,私兵的单位战斗力胜过官兵几乎成了普遍现象。私兵若无相应的渠道与机会,则或终世默默无闻,或与政府军起冲突而导致你死我活之结局,如东南海商的私兵。若有相应的渠道和机会,则有可能正名成为政府正规军的补充,如广西的狼兵和四川的白杆兵。
后世戚继光之募卒,李成梁之铁骑,虽都挂靠在政府军名下,其实私兵味道亦甚浓,已超出大明之正统兵制——卫所制度范畴,甚至与卫所制度互相冲突。而在戚、李后期,这两支军队无论规模、功劳还是所起的作用,均已不可能作为“补充”而存在。朝廷实欲用之,而不能改卫所体制,不能普遍行新兵制,则此二者之地位终究有尴尬之处。因其无体制保障,故将帅得其人则兴,不得其人则衰,得其人则成事,不得其人则败事,得其人则立大功,不得其人则成大祸。
以是故,募卒最终走向没落,辽东铁骑及其变化体存在较募卒为久,然在北京中枢看来这支战力亦不属于卫所体制内的“安全兵种”,虽有大功,而主帅易为朝廷所忌,因其在体制扭曲中产生了变态,故其对大明之亡所应负有之责任亦难言矣。此皆新兵制、新兵源、新战法、新情况皆已出现,而旧体制犹僵化不肯就死之祸!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