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7节(1 / 2)
张三百得了张顺命令,便假借张顺名号,下令义军上下撤军回营。而左良玉、汤九州新败,邓玘和马凤仪也不敢反过来追击义军。如此双方各自罢兵,回营休息不提。
到了营地,“八大王”、“活曹操”和“乱世王”等人不由对张顺佩服不已。他们并不知张顺亲身涉险,这场战斗除了主要命令,都是由张三百代张顺发出来的。
虽然张顺认为这本来应该是一场干净利索的胜仗,因为自己之失才打成“夹生饭”,颇为懊恼。
而其他人的看法却不相同,他们本来都是被官兵追击的一方,即使偶有小胜,也是小规模遭遇战占了便宜。
本来他们对张顺聚集他们和官兵发起会战,心中颇为忐忑。结果他们真没想到能够在正面作战中,击败官兵,所以由不得他们不对张顺心服口服。
张顺见他们服气了,也颇为高兴。本来他听张三百说起当下令发起进攻的时候,他们这些义军统领都颇为迟疑,差点误了战机,还颇为忧心。如今他们识相了,反倒省却了自己一番功夫。
同时张顺也对张三百颇为刮目相看,本来这厮当初是他本着“千金买马骨”的心思把他招募到麾下。
他本人武艺不如悟空、陈长梃、萧擒虎,智谋作用不如陈金斗、宋献策和陈经之。结果没想到此人如今成长如此迅速,如果用心培养之下,将来未必不是卫霍之才。
想到这里,张顺眼神复杂得多看了张三百两眼,心想:你这厮倒是好福气!
众人庆贺一番,宴会散了以后,张顺想了想便命悟空骑着快马,去附近县城买点酒肉回来。
悟空身体素质超然,半日厮杀不见办法疲惫神情,便领命去了。张顺一天之内,生死存亡,心情跌宕起伏,早已经累得不行。他安排了守夜之事以后,便早早的休息不提。
到了第二天醒来,张顺刚刚处理了一下俗务,悟空便醉醺醺的赶了回来。
原来这厮跟着张顺,一路奔波劳苦,好久没有吃过酒食,嘴里馋的紧。如今得了张顺命令,哪里还管的住自己的嘴巴?
他多买了一些酒肉,一路上边吃边喝,折腾了一夜,才跑回到营地。
张顺见了他在鼻子前扇了扇风,皱着眉头道:“第二戒,不得随意饮酒;第六戒,不得忤逆师傅,你且看看,你违背了几戒?”
悟空闻言一个激灵,连忙觍着脸道:“师傅勿恼,昨日宴会大家都吃得开心,只是缺少酒肉,俺老孙馋的狠了,才偷偷吃了一点!”
“犯了戒律,便是犯了戒律!”张顺毫不留情道,“且去领了二十军棍,醒了酒以后再来寻我!”
其实张顺对悟空吃酒之事并不介意,心里也能理解。只是他介意的是若是疯疯癫癫的这厮若是不听从自己的命令,早晚是个祸害。如若不然,关键时候这厮发起疯来,给自己脑袋一棒,岂不冤枉哀哉?
悟空哀叹一声,只好把酒肉递给张顺,自顾领军棍去了,张顺脸上才露出一丝微笑。
张顺将悟空买来的酒肉打开一看,不由又转喜为怒。原来这厮一路上贪杯,竟然把剩余的一坛酒也喝了半坛,好在剩余的肉食还好,没有被动的迹象。
张顺没有办法,只得将那半坛老酒放在营中,将那一包肉食重新包裹好了,提溜着施施然去往马英娘住处。
而这时候,张三百正在马英娘那里,训斥自家妹妹。他直到今天早上,才听说自家妹妹竟然单枪匹马,从官兵手中将张顺救了出来。
张三百不由又气又恼道:“咱家主公,那是天命之人,必然逢凶化吉,那里需要你来去救?你好端端一个女孩家,逞什么能,充什么英雄?”
“哥哥,哥哥,哥哥!”马英娘连忙撒娇道,“你家乖巧的妹妹这不是好端端的吗?事情做已经做了,你且消消气吧!”
张三百真拿她没有办法,只好好声好气的劝说道:“妹妹,我知你心思。只是咱家主公那是多情的种子,无情的君王,你看他事业未成,已经有几房妻妾了?你即使参合了进去,又有什么好下场呢?”
马英娘闻言收起了嬉皮笑脸,正色道:“我马英娘身为女子,不求为天下的王,只想做天下的后,又有何不可?”
“你就那么确定他张顺能成就帝王之业?”张三百无奈地问道。
“有我马英娘在,他如何做不得天下的帝王?”马英娘笑道。
张三百无言以对,正待要说之时,突然听到吴妈喊道:“舜王稍歇,我这就去通报我家姑娘!”
张三百没有办法,只好留下了一句“你好自为之吧!”便转身从后门离去了。
劝谏
张顺被吴妈引进来的时候,抬头一看,只见马英娘上身穿着一件淡粉色的夹袄,下身穿着水蓝色的裤子迎了出来。
这个时代的女子多裙子,只是马英娘之前要表演马戏,身着裙装着实不太方便,所以才像男子一般改穿了裤子。
马英娘本就青春年少,在加上身着袄裤,显得更为矫健利落,整个人青春洋溢,如春花灿烂一般。
张顺艰难的把自己被吸引过去的目光拉了回来,笑着把手中的油纸包递了过去,说道:“谢谢英娘了,大恩无以为报。昨晚我特意让悟空帮我买了点小礼物,聊表心意。希望英娘你能够喜欢!”
送给自己的?马英娘听了心生喜欢,连忙就要当场打开看。吴妈见此连忙咳了好几声,结果根本不好使。
原来这个时代讲究含蓄,别人送了礼物,一般都是客人走了以后才可以打开来看。结果马英娘出身江湖,又父母早丧,哪里懂得这些?
那张顺更是深受后世习惯影响,对此也不甚在意。
马英娘欢天喜地、充满希望的打开一看,只见油纸包里包裹着油乎乎、肥腻腻的几块不知名的肉块。
马英娘脸色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,颇为失望地问道:“这是什么?”
张顺只道她不识货,连忙解释道:“最近营里乏食,荤腥更不常见。我让悟空去别的县城寻找了半天,他为我割了二斤卤熟的猪头肉回来,我特意拿来让英娘你尝一尝!”
这猪头肉乃是将猪头切开,割去耳朵、眼角、淋巴结块和鼻肉软骨等杂物,再剔除骨头之后,清洗干净卤制而成。一般用作下酒菜使用。
马英娘身为女子,又处于底层,上不得宴席,自然也没有吃过这个食物。只是她仍然忍不住失望,天下哪有男子送给女子这般礼物的道理?
马英娘强忍着不满,和声和气的对吴妈说道:“吴妈,你且将大官人拿来的肉片了两盘,再把之前我喝剩下的半坛黄酒拿出来,我要招待一下大官人!”
张顺一听“大官人”的称呼,便想去了西门大官人,连忙说道:“客气了客气了,不敢称大官人,喊我张哥儿便是。对了,也别麻烦吴妈了,我坐一坐便走。我肚量大,要是给你吃了大半,倒是对不住我这般心意!”
“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?”马英娘笑道,“猪头……咳咳,吃猪头肉也算是相得益彰,相映成趣了!”
张顺一听这话,就有点坐不住了,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像骂人似的?
好在张顺素有急智,连忙补救道:“英娘莫急,我还要一桩物件要送与你!”
马英娘美眸望了望张顺,已经不抱任何希望的应道:“不知是何物件,可否让英娘一观?”
张顺连忙结下腰间的宝刀,递了过去道:“自古以来,宝刀赠英雄,红粉赠佳人!我得了这件宝物以后,不常把玩。直到昨日得见英娘英姿,方知此物正是为英娘所铸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