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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母看着凌雪玫同意了,心里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,他们的女儿长大了,用她最不希望的方式。
“下午收了摊,你跟我们回去看看爷爷奶奶、外公外婆吧?你爸爸学会做饭了,到时候你尝尝。”
凌母感叹的说道。
饶是她也没想过,自己的老公有一天会下厨。
“应该的,下午我买点水果回去吧。”凌雪玫应道。
“不用买那些了,回自己家哪用卖这个。”
凌母嗔道,拍了拍她的手示意她安心。
母女连心,她哪能不知女儿的心结,只是有的话多说无益,终究要靠自己想清楚。
凌母走了,还制止了凌雪玫把她送下楼的想法,告诉她好好休息,晚上回家吃饭。
厕所的门被人在外面打开了,出现在三人眼前的是凌雪玫面无表情地脸,和明显哭过的泛红眼眶。
“你们过几分钟在离开吧,我妈还没走远。”
女人轻声说,却是下达逐客令。
三个大男人挤在狭小的厕所里,连手都伸不直,看上去有些滑稽可笑。
“你明天真的要去相亲啊?”厉华池干巴巴的问了一句。
“嗯。”女人点了点头,没有一丝扭捏。
“可是那些人条件听起来这么差。”配不上你。
一向能说会道的陆景云也有些卡壳。
“挺好的,老实过日子就可以了。”女人却没有什么过多的情绪。
“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,谢谢。”
女人转身就拉开被子躺在了床上,也不看他们。
人家有去哪的自由,她管不着也没法管,那就无视好了。
几人就在火车上假寐了几个小时,此时精神状态都很差,看女人状态也很不好,在陆景云的示意下三人还是退出来房间。
傅寒深在关门时,深深地看了一眼躺在床上似乎已经陷入沉睡的女人。
“现在怎么办?”
厉华池一想到女人答应去什么劳什子相亲,还是两场就心烦。
“先找个地方买身衣服吧再回来休息吧。”
陆景云揉了揉额头,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皱巴巴的衬衫,和身旁同样精神萎靡、模样有些憔悴的兄弟,叹了口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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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里环境好差。”买了衣服回到旅馆的傅寒深看着天花板斑驳墙壁皱了皱眉。
陆景云也想起刚才挤在那间厕所里的画面。
墙体泛黄,便器甚至是蹲坑,还时不时有水冲上来的声音,洗手台旁甚至还有各种不知名的虫子在飞。
只有厉华池神色平静,“挺好的。”
两人一起看向了他。
“我还以为她打算睡大街呢,这里比她在g市租的房子好多了。”
厉华池抽了抽嘴角,却怎么都笑不出来。
狭小的屋内气氛变得沉默,良久才有人打破平静。
“她在g市,住的很差吗?”是陆景云的声音,但是一同看向他的还有傅寒深。
厉华池没有说话,一直保存在他手机里的那张破旧筒子楼照片终于派上了用场,打开三人小群然后发了上去。
“她住在g市环境最差、治安最乱的城中村里。整个房间估计都没有15平,单间就带了个小厕所,每天爬上爬下的。舍不得装热水器,洗了一年多的冷水澡。每天不是吃青菜酱油煮面就是青菜水煮豆腐,一顿饭一块钱,连滴油都舍不得放。床单和被褥都是房东太太看她可怜把上一任租客留下的给她用的,大冬天的就盖一张空调被洗冷水澡过冬,身体真好,我以前从来不知道她这么能忍。”
厉华池躺在旅馆那张一米五的小床上,宽厚的大掌盖住泛红的眼睛,殊不知有些沙哑的嗓音却早已出卖了他。
房间内其余的两人都默不作声,静静地听着他的讲述。
“隔壁屋的女人过得比她好些,退房那天还走过来和她告别,希望她走别上和她一样的路。”
“什么路?”
尽管已经猜到了什么,但傅寒深还是忍不住地发问。
“隔壁屋的女人是做皮肉生意的,这是后来房东太太上来的时候我才知道的,尽管在那之前就早有猜测。”
“跟她住同一层的两个女人都是做皮肉生意的,也就是那个赵姐。”
“我甚至都不敢想如果我晚点遇到她,会是什么样的?”厉华池的话却令两人下意识地逃避,他却也没有在意,继续说道。
“包括她去东g,那些合伙做生意的女人也都是从良的。”
“你们猜为什么会有个女人带着孩子跟她们一起住?”
厉华池问,却没有人吭声。
所有人的答案都了然于胸。
“其实有时候我觉得她也不傻,还知道收了人家2w块钱去把孩子打了,万一那晚那个男人不是我,她傻乎乎地把孩子生下来了该怎么活?”
他自嘲出声,声音却已经哽咽。
“够了,不要说了。”
傅寒深打断他的话。
厉华池却不理会他,继续说道。
“我的孩子就值2w,她收了人家2w块钱就把孩子偷偷打了,甚至都没想过找过我。”
“她不相信我们了。”
“她眼里没有恨,也没有怨,她只是想放下一切,开始她所谓的新生活。”
“我叫你不要再说了你听不懂吗?”傅寒深冷冷地说道。
“为什么不说?她宁愿去和40几岁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相亲,去伺候封建思想的婆婆,去和家里一穷二白的山里人认识,去跟个孤儿大头兵发展,她都不想跟我们,跟你傅寒深沾上半毛钱关系。”
“你后悔了吗?”最后那句话很轻,却如同惊雷般在两人耳中响起。
突然,躺在床上的厉华池衣领被人提起,迎面就是一拳。
他吃痛的睁开双眼,看到的就是双眼赤红的傅寒深,再然后又是一拳。
“草,打人不打脸,你都打第二次了。”厉华池舔了舔被打出血的口腔,也直接回了一拳,狭小的房间内两个长手长脚的大男人根本施展不开,还要担心动作太大惊扰到对面的女人。
陆景云淡淡地瞥了一眼扭打在一起的两人,依然坐在旅馆提供的塑料椅子上,突然觉得这一幕有些好笑。
他后悔了吗?
应该吧。
只是有些不愿意承认罢了。
承认自己识人不清,承认自己鱼目混珠。
对于一路顺风顺水成长起来的天之骄子来说,确实有些困难。
他突然想起来,很小的孩提时代,还是个孩子的凌雪玫送了他一本原文版的《小王子》,时间太久了,他有些不记得具体的情节了。
只记得小仙童叫小王子,自己一个人居住在荒芜的星球,只有一朵玫瑰陪着他。
有一天他发现了玫瑰的贪慕虚荣,决定开启一个人的星际旅行。
临别时,她天真地露出了她的刺,随后又装作不耐烦的让他快点离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