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:“就是豁了我这条命,也会好好护着他的。”(1 / 4)
丹书,愿与西浔再战,全都被驳回了,圣上为了安抚他,还封他做了临城侯。薛琮不过二十出头,不用袭爵就成了真真正正的侯爷,本是无上荣光,朝堂之上却也有人非议,说他守城三年,不能赢那西浔便是输了,真乃无能之辈。
殊不知这三年,不管是薛琮,还是边境的部下,都过得如履薄冰。
帝命难违,薛琮再不愿意,也是要回熠都的了。
物是人非事事休,圣上正值壮年,身子却不大好了,因此行事也甚为谨慎,而太子年幼,宣王势力日涨,听闻隐隐有夺位之意。
丹书的一片真心没能等来郑湫,后者最后还是娶了一位名当户对的小君,而薛府的老夫人在去年寿终正寝,薛琮因在外征战,没能回来尽孝,越初云毕竟是薛琮的正妻,便回薛府住了一段时间,协助料理后事。
薛老夫人生前极为厌恶公子无垢,早早放了话说如果有日自己去了,不用公子无垢服丧,横竖薛琮也不在府里,这公子无垢竟就真的在薛府办白事的那段时间,买了间大宅子搬出去住了,叫老侯爷和夫人气得不轻。
靳尘也在差不多的时间离开了南苑,他跟着迦叶大师学武不过两三年,便功夫了得,在师父的推波助力下,得了份教小孩子武艺的差事,这些年北泽人更恨西浔人,对东澹人没那么厌恶了,而东澹那个只知享乐,不管百姓死活的国主被义兵杀了之后,各地豪强四起,竟也形成了多股势力,这样一来,东澹反倒没有以前国主还在时那么柔弱可欺了。
靳尘做事认真,手脚干净,对小孩子也极为可亲,最初的确有父母介意他的出身,不过后来见自家小孩子都喜欢他,也放宽了心。不多时,靳尘便攒够了钱,给自己买了间小院子,听说闹鬼,但胜在便宜。
“我和丹书说了,今晚不回去了,他会替我打点的。”这些年总有这个事那个事,靳尘执意要离开南苑的时候,他们俩当时还吵了一架,可后来也就和好了。
靳尘今年刚满二十岁,这些年吃得饱穿得暖,有越初云,也有师父,和刚来北泽的时候完全不同了,不仅身姿更挺拔高挑了,五官也张开了,剑眉星目,实在是英俊,走在路上谁都忍不住多看两眼。
他在一户富商人家教功夫时,被这家人的小坤泽看上了,主人家胳膊拧不过大腿,又对儿子十分溺爱有意让靳尘入赘为婿,靳尘好说歹说推辞了,只说自己不配,没成想这家人的小坤泽还对靳尘死缠烂打了一番,被靳尘的“老相好”丹书撞见,回去告了好大一状,越初云倒是淡淡的,没有说什么。
靳尘决绝,宁是辞了这份差事,那户人家嫌儿子这样丢人,管教了一番才消停,这些事靳尘也都和越初云一五一十说了,越初云也不发作,说靳尘犯傻,放着清白人家的好小君不要,与他这个荡夫厮混。
靳尘说自己遇见越初云的时候什么都没有,自然是心也给,命也给,管旁人好到天上去他都不要。
这三年说苦不苦,但也煎熬,越初云将婚服都做好了,却总也等不到穿上的那一天,这次薛琮回来,不管什么他都要坦白了。
若不是自知有愧,想要保留薛琮的脸面,断不会拖了这么些年。
“等他回来了,我好好与他说。”越初云抬头亲了亲靳尘,“阿尘,这些年我也想明白了,前尘往事我也放下了,他为国为民吃了三年苦,又丢了一条腿,即便这样,还被人非议,我不能再让他为了我再被人嘲笑。”
“皎皎,都等了这么些年了,难不成还等不了这几天么?”靳尘摸了摸越初云的头,“算了,不说这些,我去给你打水擦擦脸。”
越初云打了个哈欠,也困了,两人梳洗完便倒在床上一同睡了,一夜好眠。
翌日,靳尘早早就起身了,弄了些清粥小菜和越初云一起吃早饭,然后送越初云回了南苑,刚到门口便有丹书接应,对外只称临城候快回来了,小君去寺庙里祈福,住了一晚上。
二人临别依依,还在丹书面前你侬我侬的,丹书这么些年了还是看靳尘不大顺眼,硬是把越初云拉走了,让靳尘快滚。
靳尘悻悻然走了,丹书回头一瞧,他家小君还在傻乎乎地挥手。
“哎呀,小君!”丹书推着越初云往里走,边走边说,“侯爷都快回来了,别这么沉不住气。”
“丹书,盼了这天盼了这么久,却不知道能不能顺利。”
“别人家小君都是盼郎归,你倒好,盼郎归,好和离,和离寻情郎,从此不返乡。”
越初云被丹书逗笑了,他和靳尘商量好了,等拿到和离书便离开熠都,人人都传宣王虎视眈眈,薛琮忠于圣上,若宣王轻举妄动,他定不从,可宣王侧妃正是他越初云的亲弟弟。
说是侧妃,却是如今宣王府当家做主的人,宣王本就对越初雪极尽宠爱,成亲没多久,越初雪便有了身孕,王妃是个不好相与的人,自己没有生育,自然容不下越初雪,只是越初雪这般玲珑剔透,略施小计,便让宣王发现王妃有意加害,自此对王妃厌弃,送其到寺庙修行了,而后越初雪顺利生下一个男孩,宣王亦是喜爱不已。
“要说还是二公子有本事呢?我看,宣王爷迟早把二公子扶正,让咱们小公子做世子呢。”
“丹书,这样固然好,但你也别把这话挂在嘴边。”越初云朝丹书摇了摇头,“阿雪怀孕的时候,我多担心,怕宣王妃欺负他,怕他跟我一样,好在王爷对阿雪上心,把明刀明枪都挡下了。”
“谁说不是呢?”丹书没有再说了,实则心里想着,若当初薛琮对越初云有这样的心,哪里还会有后续这些事。
只是同人不同命,越初云和越初雪虽是亲兄弟,想要的却不尽相同。其实宣王对于越初雪,是宠大于爱,他不仅爱越初雪的美貌,更爱越初雪的手段,这些年越初雪也不只是养尊处优,私下里帮宣王打通了不少环节,宣王做起事来才得以事半功倍。只有这样的人枕边人,才是能和他一起走下去的人。
越初雪喜爱权势,若拿薛琮和宣王比,他绝对更想要后者,因为后者想做君,而前者只能称臣。
这些野心,这些追求,都是越初云没有的,可以说他简单,也可以说他没出息。
约莫七八日之后,薛琮回来了,没有回候府,而是直奔公子无垢如今的居所。
日上三竿,公子无垢才睡醒,枕边是仍在梦中的薛琮。
三年的沙场征战,尔虞我诈,把薛琮从一个丰神俊朗的小侯爷变成了喜怒无常的瘸子君侯,每日不是醉酒就是拉着他胡闹,哪里还有当初的意气风发,公子无垢有些头痛,皱着眉翻了个身。
他对薛琮本也没有多少真心,和勾栏瓦舍里的坤泽女子攀附达官贵人无甚区别,以往薛琮是何等倜傥,如今又是何等颓唐,怕是半点也指望不上,自己若一直做这么个临城候的侧室,当真是无甚意思。
他打了个哈欠,起身召人伺候他沐浴梳洗,又仔细吩咐了,若临城候起身问了,只说他去寺庙礼佛。
薛琮这一妻一妾,虽是不和睦,也未曾见过面,但偷起情来,竟然都是一套说辞。
薛琮睡到下午才起身,让人伺候他洗漱,又问侧君去了哪儿,这是公子无垢置办的宅子,下人都是一手一脚调教出来的,自然是按照吩咐说了,薛琮也未曾起疑。
这处地方被公子无垢布置得极好,雅致清幽,后院有一片竹林,还蓄养了家伎奏乐唱曲儿。公子无垢已不是乐籍,有时也给薛琮弹琴,如斯温香软玉,薛琮却总觉得哪里缺了点什么。
床榻上与公子无垢耳鬓厮磨时,他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少年时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