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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的夜晚总是不眠的,我端坐在电脑桌前,戴着我的金框眼镜,用平板电脑画着设计图,顺带用电脑查询相关。
桌子震动了一下,我闻声望去,见是手机简讯的通知,便滑开手机、输入密码,然後打开了我的le。
「你在做什麽?」
见到是程玉发来的短讯,我轻轻一笑,点开输入栏,用着极慢的速度输入了文字。
「画这次联动的设计图,你呢?」
我不喜欢用太快的速度去输入文字,慢一点的话,我就可以反覆咀嚼这段话会带给人的感觉,我并不想让别人误会或曲解我的意思。
「跟你说个好消息。」
光是看着这句话,我脑海里便能自动浮现出她轻盈一笑时的样子,便回覆道:「什麽好消息?」
她似是想创造出华丽的仪式感,一连发了三张bai心的贴图,才写道:「我跟邢绍订婚啦。」
我嘴角边的笑容突地一僵,拿着手机的手宛若石化了一般,看着接下来从我们的聊天页面不断冒出的小贴图,我竟不自觉地有些鼻酸。
虽然早料到会有这一天的到来,但即使早已做了心理准备,当这一天真的到来时,我还是有一种想狠狠大哭一场的冲动。
「预计在今年的十二月完婚,我的婚礼邀请函已经准备好了,你可别跟我说你到时候有事别来哦。」
我咽下了喉间的酸涩,在输入栏里继续缓慢地写道:「我会来的。」
我下意识地看了看电脑右下角所显示的日期。
九月二十六日,凌晨零点五十二分。
第一次见到程玉,是在高一刚开学没多久时。
她的父亲因为工作原因,搬到了我的高中附近,她也就这样在开学後一个月才匆匆搬来我的学校。
程玉很活泼、开朗而又大方,老师请她上台做自我介绍时,她不慌不忙地走到了讲台上,平时别人穿着有些俗气的格纹裙子,在她身上却是如此的雅致古典。连那件藕粉se的短袖上衫也是那般的美丽,将她那清秀的面容显得娇俏可人。
她走到台上,拿起离她最近的那根白se粉笔,眼里噙着笑意,抬手便在黑板上洋洋洒洒地写了两个大字:程玉。
转过身来,用那几乎可以说是震撼世界般的大嗓门,道:「我叫程玉,程玉的程,程玉的玉。」说完,自己还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。
那抹笑,惊yan了时光。而我,看着这样动人的微笑,也忍俊不禁,恰好与她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眸对上了视线。
就这样,我们对视了几秒,之後便默契地移开了停留在对方身上的视线
对她的第一印象,也就这样停留在了「大嗓门」和「动人」这两个词里。
我的朋友并不多,大多是因为我人太闷,话少得可怜。加上x格也的确孤僻,所以我在班上某些活动进行时,常会被边缘化。
我喜欢写一些描述周遭景se小段子,也喜欢写一下偶然想到的短句,偶而诗兴一发,便会写下几篇没有什麽意义的小诗。而这些文稿都被我完好地收在了我的资料夹中,一有人经过,我便会飞速地将它们收起。
有一次,我看着窗外的枫红日渐厚重,便ch0u出了一张考卷,在它的空白面用我那将要没墨了的黑笔写道:
「路两旁有盛开的春花,天空里有翱翔的飞鸟,云彩倒映在清澈的湖面。yan光洒在草地上,花朵轻送芳香,前路一片光明,」正要写下「四」时,我的黑笔就这样没墨了,一时间,我感到有些无助,翻了翻笔包,却只有一枝蓝笔、一枝红笔、一个立可带和两枝萤光笔。
我不喜欢写到一半突然变se的违和,正想将纸收起,回去当作计算纸时,一枝和我同款的黑笔就这样映入了我的眼帘。伴随着这枝黑笔映入的,还有一只带着平安琉璃佛珠的baeng小手。
「你接着写,你写得很好。」她温和地向我道。
我看着她的双眼,轻轻接过笔,这才在那个逗号的右方写下:
「四季如春。」
程玉和我并不一样,她喜欢画画,画一些漂亮的nv孩子。我问她为什麽喜欢画这些nv孩们,她只是轻轻一笑,道:「因为我想为她们穿上好看的衣服,戴上jg致漂亮的首饰。」
她的画风b较写实,画了不过须臾,便可看出纸上的nv孩有着一双美丽的杏眼、如花瓣般薄的唇瓣,还有一头美丽的秀发。我赞她画技jg湛,不似我,认真画出来的东西在旁人看来,都如鬼画符一般。
有一次,她跟同学们打了个赌,说今天某人会不会迟到。她赌输了,被要求当场画一幅画,她想不出要画什麽,转过头来看我,求助般地看着我的眼睛。
然後,她似是想到了什麽,把身子和身下的木椅一并转了过来朝向我,边认真地观察着我的五官,边低头不停写写画画。
我不敢乱动,费了好大力气才终於隐约瞄到了她手里那张垫着课本的白纸。
那张白纸上被用铅笔画出了一个人的模样,几条线在人脸的部分,一边还标注了几个数字。
过了许久,上课了,她才又转过了身。
等了一整天,才终於看到那张草图完成的模样,与我之前猜测的并没有异处,她是在画我的样貌。画中人的面容与我的虽不能笃定地说是完全一致,但至少称得上一句惟妙惟肖。
画中人的穿着与发式和我现在的相差得有点大,因为还没上se,我只能用铅笔绘出的、稍显浅淡的轮廓辨认出那似乎是一件礼服。
那件礼服只画得下x部的部分,是一件采用一字肩设计的礼服,礼服上头的空白处写着一个英文单字:shy,似乎是想表达这件衣服的上se应选用带有珠光的颜料。
x部再上去一点,颈脖上挂着一条珍珠项链,一颗一颗都画得十分饱满圆润,似乎是在无圆规和尺的辅助下画出的。
发式则是一头末梢微卷的秀发披散在肩上,发间饰有与颈上项链一般圆润的珍珠,只是小了几圈,如繁星一般地被点缀在这头秀发之上。
直到高中毕业,我仍是没有等到它被上se的一天。等回过头来想为这幅画抹上se彩时,才蓦然想起自己似乎并没有那幅画的稿子,却也不敢去问程玉要那张稿子,怕她早已不在意那件物什,也怕自己受到伤害。
可那时,我根本无心着se与否,只是看着程玉白皙的手,不停地想像钻石和白银装饰在上的模样。
很适合她。我这般想着,对上的双眸,又绽开了一抹笑容。
早上再醒来时,烦人的星期二还是没有从我的电脑屏幕的右下角退去并变成星期三。我只能拖起无b疲惫的身躯,在洗漱完毕後,换上了我已经有五个月没穿的驼se格纹连衣裙和y木se针织的小外套。
走到镜子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略显凌乱的衣服,拿起木梳梳好了一条辫子,然後拨了拨浏海,才肯拎起昨晚准备好的包包打开家门。
坐在早餐店的塑胶绿椅上,我边吃着手里那份总汇三明治边滑着手机,逛了一会的脸书,觉得没什麽意思後,便放下了手机,专心地吃起了我的早餐。
吃完早餐,坐在捷运车厢里的塑胶蓝椅上,因为实在抵不住这扑面而来的疲倦与无聊,我取出了包包里的那台全黑手机,试图用蓝光来使自己清醒。
我的手指在手机介面上多个程式中来回穿梭,右上角的电量就这样从在早餐店时的97降到了89,而我仍是如同另行公事一般地在这些程式中穿梭着。
我明白